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01年4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jzm2001年4月28日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信託的設立第三章信託財產第四章信託當事人第一節委託人第二節受託人第三節受益人第五章信託的變更與終止第六章公益信託第七章附則。
- 自然問答
- 答案列表
信託法什麼時候:2014最新信託法全文[朗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01年4月28日通過,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般情況是100萬起,個別項目可能是50萬起投,這是信託法規定的。
《信託法》早已在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01年4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