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償獻血者可以享受免費用血的待遇,獻血者本人自獻血之日起五年之內免費享受五倍無償獻血量的醫療用血,五年之後免費享受與無償獻血量等量的醫療用血,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自獻血三十日起免費享受與無償獻血量等量的醫療用血.2.在醫院用血是按照程序交錢,出院後帶上以下原件及複印件兩份:(1)獻血證.(2)雙方身份證.(3)用血者與獻血者關係證明(戶口本).(4)所在醫院的用血證明(用血時間、用血量、用血品種、醫生簽名和醫院公章)(5)用血的發票單據.帶齊後到血站報銷.還有重要的是你要回獻血的地方的血站報銷!或者你直接諮詢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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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血後免費用血:獻血三次終身免費用血[朗讀]
政策是允許的,但是,執行的時候,那些挨千刀的人會認為製造很多障礙,使得你無法免費用血…。
獻血有相應的福利的.每個人獻血之後,自己終身享受所獻等量的獻血.如果累計獻血量超過600cc,則可以終身無限量用血.你的直系親屬在三年內,可以無償使用你所獻血液量的一半的血液量.你的旁系親屬在三年內,可以無償使用你所獻血液量三分之一的血液量.如果你獻血累計超過1000cc,則你的直系親屬可以無限量使用獻血.勸樓主如果要去獻血,去各個定點的血站、采血車就可以了.醫院也許可以吧.以上地點都比較安全的.獻血後沒有假期.如果是在學校或廠礦組織的獻血,則會給與一定的獎勵和福利.我答的也是我所知道的,也許有偏頗之處,希望樓主到正規地點仔細打聽。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享有優先用血權利.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時,在獻血之日起5年內,免費享用獻血量3倍的血量.自獻血之日起5年後,免費享用與獻血量等量的血.獻血量累積滿800毫升的,10年內免費享用所需血量,10年後免費享用獻血量3倍的血量.獻血量累積1000毫升以上的,終生免費享用所需血量.無償獻血者的家庭成員臨床需要用血的,按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家庭成員指獻血者的配偶、雙方的父母、子女。
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享受用血費用減免的優惠待遇.用血費用的報銷按下列規定執行:(一)自獻血之日起5年內的累計報銷用血量按獻血量血費的5倍計算,5年後的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等量計算;(二)無償獻血累計滿1000毫升以上的,終生享受無限量用血費用報銷待遇;流程如下:先到醫院把用血的錢交了,然後到院辦公室開證明,然後找到醫生簽字,拿上身份證、病歷、手術通知、無償獻血證,然後到衛生局蓋個章,再到血站辦理退款,並且有的地方還規定,必須要病人親自來辦理;(三)獻血後復檢不合格的,其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四)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其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者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