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條件的回民應該入黨:
1、年滿18周歲以上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
2、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
3、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4、執行黨的決議。
5、按期交納黨費。回民入黨程序,具體如下:
1、提交個人申請。
2、組織培養,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3、填寫《入黨志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
4、支部審查,支部大會討論作出決議,報黨委。
5、上級黨組織談話了解、審批。
6、入黨宣誓。
7、預備期。
8、支部考察預備期,提出能否轉正意見,並報黨委。
9、黨委審查,合條件的轉正,不合條件的延長預備期。
10、轉正,個人申請,支部大會通過,報黨委審批。
1。
1、延長期:支部考察延長期,提出意見,並報黨委審查,合條件的轉正,不合條件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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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應該入黨嗎[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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