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區小學轉學流程一般如下:1、家長聯繫好「轉入學校」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繫單2、家長持「轉學聯繫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繫,轉入學校加註意見,確定是否同意轉入.3、家長得到「同意轉入」後,在轉出學校領表、填表、加註意見,並填寫一式三聯的轉學證明書.4、家長和學生攜帶轉學證明書到轉入學校銜接建檔報名事宜,轉入學校將「同意轉入的轉學書」送縣教育局基教科審批.5、將審批完整的「轉學呈報表」送轉入的中心學校存檔.6、將「轉學證明回執」送「轉出學校」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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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轉學流程[朗讀]
(一)學生家長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原校申請(因戶口遷移轉學的應出示辦理了戶口遷移的家庭戶口簿,因居所搬遷的應出示一年內新辦的住房證和家庭戶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轉學的應出示有關證明),原校同意轉學時,發給學生家長「轉學聯繫表」請其填寫,原校在表上簽署同意轉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二)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繫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入地區或新居所所在地區管片學校聯繫;接收學校同意時,在「轉學聯繫表」上簽署同意轉入的意見並加蓋公章.(三)學生家長將「轉學聯繫表」送回原校,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申報材料:申請表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辦)審核簽蓋章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應提供的材料:1、申請表.2、學籍卡原件.3、義務教育登記卡.4、轉學證明書或轉出回執.5、轉學須提供戶口簿原件等材料.異地轉學需要四方核辦:轉入學校、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其流程依次是:1、轉入學校發起跨省轉學申請(需要正確輸入學生姓名和學籍號,輸入有錯的,將無法辦理而退迴轉入學校,需要重新發起).2、轉入學校核辦,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3、轉出學校核辦.4、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5、四方核辦無誤後,由轉入學校調取學生檔案.辦理完成後,轉入學校應告知家長。
小學轉學辦事流程是:1.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繫、登記學位;諮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學生的轉學聯繫函;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複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只要不是寒暑假的前一個月,其餘的時間都行,手續:到新學校開:接收證明到原學校開:轉出證明最後,提交給新學校的學籍老師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