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最晚是在本年度的12月31日,車船稅的繳費周期是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納稅人繳納車船稅時,應當提。
- 自然問答
- 答案列表
什麼時候交車船稅:車船稅每年什麼時候交[朗讀]
車船稅屬於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對於機動車,為了方便納稅人繳稅,節約納稅人的繳稅成本和時間,依據規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在銷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代收代繳車船稅,並及時向國庫解繳稅款.也就是說,車船使用稅每年應隨交強險一併繳納,並由承保車險的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而保險公司委託保險中介機構銷售交強險的,則應要求中介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代收車船稅.中介機構當在交強險保單簽發後5個工作日內,向保險公司結報稅款,並如實提供相關信息。
車船使用稅是在你投保交強險時由保險公司代收的,交強險發票上會有寫交強險與車船稅的金額,你可以查看一下,有些地區保險公司沒有強制徵收車船稅,那麼你可以去保險公司交也可以去稅務機關交,第一年是購車日開始繳至12月31日,摺合成月收取,距離年底還有幾個月就收幾個月,第二年不管你何時交都是從1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按整年收取.我們這都是由保險公司在辦理交強險時強制代收.也就是說除非你交強險也不保了,否則車船稅是肯定交了,呵呵。
車船稅現在可以跟交強險一起繳,因為汽車購買的時間不同,交納車輛強制責任保險的時間也會有差異,因此每年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而也是一年是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稅」的,並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六條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並出具代收稅款憑證.按照你所述,可以在11年的12月在購買交強險的時候,一起購買車船稅.車船稅納稅期限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只要在本年度內繳納就可以,但是過期要交滯納金。
車船稅的申報納稅期限:若單位是納稅人,為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報繳納;單位購置新車的,應當在車管部門核發行駛證登記日期的30日內向主管地稅所申報繳納.納稅人是個人的:自2008年1月1日起,可在辦理交強險的同時繳納,也可以於辦理交強險前到地稅機關設置的徵收窗口申報繳納;個人購置新車的,在車管部門核發行駛證登記日期的30日內到地稅機關徵收窗口申報繳納.車船稅按年徵收,在規定的期限內一次繳納,購置新車的,自發生當月起按月計算: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除以12)*應納稅月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