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最新的限購政策「3.31新政」證書實施,政策中規定:對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本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天津市戶籍家庭需要提供2年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所以非天津市戶籍家庭需要提供2年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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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天津買房條件:今年天津買房新政策[朗讀]
首套房可以購買.外地人在津買房,能夠提供在天津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即符合外地人在天津買房條件,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天津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天津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市內六區需要80萬,一次性買房子,可以給你落戶,郊區需要60萬一次性可以給你落戶。
1.需要提供本地聯繫人或擔保人2.開具天津本地的收入證明和流水,以保證銀行在批件前的順利審查.3.外地人在津買房,也必須嚴格按照天津的買房程序來進行,提供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在進行銀行面簽和過戶時也要求夫妻同時到場.4.根據天津目前的政策,外地的公積金在天津買房時還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