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你這種情況,要想保留申請號,並且辦理全部程序的減緩,在專利法上是不予支持的,目前申請費現在已經沒有辦法減緩了,只能按收費通知上的要求繳納500.但是,可以現在再遞交一份費用減緩請求書,可以減緩實審費(發明)和授權後的前三年度年費.或者放棄此次申請,重新提出申請,但無法保留原先的申請號了.你自己權衡一下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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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費用減緩申請:外觀專利申請價格減緩[朗讀]
專利費減相關業務辦理方式一、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中辦理備案,經審批合格的,在一個自然年內申請專利或繳納專利費用,可依照《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規定請求減繳相關費用,無需逐件提交證明材料.二、自2016年9月1日(含)起,專利申請請求書和與中間文件配套使用的《費用減緩請求書》將進行適應性調整;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專利費減的,只需在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並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申請日後請求費減的,則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後提交適用)》,並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
費用減緩請求書的內容,主要是填寫專利名稱,申請人姓名,以及相關的收入狀況,即是在減緩理由中填寫:"本人年收入20000元,該技術尚未產生經濟利益,故請求減緩"即可.收入的情況不用和實際的相符,只需填寫20000元即可其他在下面申請人處簽字就可以了個人申請,不需要提供其他的證明。
要以自己辦理,也可以找代理機構辦理,但代理機構不限於當時那個公司.費用減緩,你需要向當地的專利局申請辦理,由專利局出具證明,然後你將這個證明寄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不過一般是專利期限的前三年的費用可以減緩。
個人申請人可以申請減緩繳納申請費等官費,減緩比例很大,只收15%,具體政策如下:網頁連結第二條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有關專利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本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