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辦理居住證,需要滿足在當地居住滿半年以上,而且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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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證申請條件:北京居住證申請網站[朗讀]
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需提供的材料一、擬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受聘企業情況證明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
第七條來京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一)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二。
居住證辦理條件1、來居住地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①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②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③在居住地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注意: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託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