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比較接近定價時的股票價格,一般不須要進行除權.但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後到實際發行前,上市公司股票發生除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也應該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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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的確定[朗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3)。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
1、公司作為發行人,在中國境內首次發行的條件具體如下:(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