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第73條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
-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有限公司成立的條件:個人成立公司的條件[朗讀]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如下:壹、股東的資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1---50人,包含1人(一人公司,如果股東是國家則為國有獨資公司).設立公司時股東需要提供。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和住所;(二)公司經營範圍;(三)公司註冊資本;(。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固定的資金(1個人投資人最少10萬,2人或2人以上最低3萬元),然後到所在地的工商局問問。
在我國,根據《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限定為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應具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