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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申請條件:援助申請理由怎麼寫[朗讀]
律師法第二章律師執業條件第五條律師執業,應當取得律師資格和執業證書.第六條取得律師資格應當經過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成為律師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六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四)品行良好.實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前取得的律師資格證書,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有關報名條件、考試合格優惠措施,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其申請律師執業的地域限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律師執業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實習活動,並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
具備司法資格或律師資格,申請執業.律師法第五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三)在律師事。
一、律師硬性條件:1取得律師資格應當經過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