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法院查封債務人房產後,首先要委託評估公司對該房產評估,然後委託拍賣公司拍賣.(二)拍賣公司接到法院委託後,依照《拍賣法》的相關規定,應在當地發行量較大的報紙刊登拍賣公告,拍賣當然是以競價拍賣的方式、價高者得.(三)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收取的強制執行費是每件150元,由申請執行人墊付,強制執行後由被執行人承擔.評估費是1%,由拍賣公司墊付,成交後從拍賣款中扣除.拍賣費(佣金)是成交價的5%、由買受人承擔.(四)強制執行的費用主要是登記費.法院一旦啟動執行程序,被執行人大多自行履行,否則會承擔妨礙執行公務及財產損失的風險.有被執行人委託人到場,就合法.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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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費用:法院為啥只查封不拍賣[朗讀]
去法院保全查封財產的費用標準,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執行: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律師專業解答:1、一般情況,申請法院進行查封扣押,是不會產生額外的費用的.現在法院公職人員出差,都是實報實銷的.如果申請人為公司,法院可能會因為安排不過來車輛,要求申請人出車,或者遠途的情況,要求申請人陪同,那麼一般申請人都會主動支付費用.而實際進行扣押查封,是沒有費用的.2、案件在執行階段時,一旦有執行財產,法院都會先扣執行費用,就是法院要收取的費用.所以這塊費用中其實已經涵蓋了所有的執行費用.希望你能採納我的解答。
你說的是財產保全保證金嗎?如果是法院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