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為石腦油或低質量汽油,其中含有烷烴、環烷烴和芳烴.含較多環烷烴的原料是良好的重整原料.催化重整用於生產高辛烷值汽油時,進料為寬餾分,沸點範圍一般為80~180℃;用於生產芳烴時,進料為窄餾分,沸點範圍一般為60~165℃.重整原料中的烯烴、水及砷、鉛、銅、硫、氮等雜質會使催化劑中毒而喪失活性,需要在進入重整反應器之前除去.對該過程的影響因素除了原料性質和催化劑類型以外,還有溫度、壓力、空速和氫油比.溫度高、壓力低、空速小和低氫油比對生成芳烴有利,但為了抑制生焦反應,需要使這些參數保持在一定的範圍內.此外,為了取得最好的催化活性和催化劑選擇性,有時在操作中還注入適當的氯化物以維持催化劑的氯含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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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條件:破產重整條件[朗讀]
催化重整:在有催化劑作用的條件下,對汽油餾分zd中的烴類分子結構進行重新排列成新的分子結構的過程叫催化重整.石油煉製過程之一,加熱、氫壓和催化劑存在的條件下,使原油蒸餾所得的輕汽油餾分(或石腦油)轉變專成富含芳烴的高辛烷值汽油(重整汽油),並副產液化石油氣和氫氣的過程.重整汽油可直接用作汽油的調合組分,也可經芳烴抽提製取苯、甲苯和二甲苯.副產的氫氣是石屬油煉廠加氫裝置(如加氫精制、加氫裂化)用氫的重要來源。
1、債權人會議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或者2、債權人會議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組拒絕再次表決或者再次表決仍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但重整計劃草案符合下列條件的。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並予以公告.程序比較簡單,沒有規定特別的條件。
重整是一種司法程序.重整機構開展重整工作,並不能任意為之,它需遵循一定的程序.這些程序大體包括: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請可由債務人、連續六個月持有公司10%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