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3月3日起,杭州開始實行行的的購房政策.在市區範圍內暫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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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卅購房條件:外地人杭州購房政策[朗讀]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範圍,即在市區範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通知》明確,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通知》還增設了針對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的限購措施,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購房價值條件.1、錢江新城單套住宅購房總價值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2、杭州經濟開發區單套住宅購房總價值達到60萬元以上(含60萬元)。
杭州目前購房主要是憑社保或戶百口,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戶口:單身無房,或本市戶籍家庭在市區內擁有2套以下住房2、社保:非本市戶籍居度民購買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社保證明(24個月內補繳不超過3個月的無需提供情況說明和專勞務合同)3、戶籍由外地遷入桐廬、建德、臨安、淳安四縣(市)的居民家庭,自戶籍遷入之日起滿2年,方可在杭屬州市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如果不清楚自己是否具有購房資格,那可以在杭州購房通上查詢一下。
2017年,非杭州戶籍人員,在杭州買房需要連續繳納兩年以上的社保,具體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