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周期為3年,一般都是3年一簽的,但也有少數單位選擇一年一年的簽,付款方式也是多樣化,總體來說可分為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城市規劃師註冊具備條件:申請註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遵紀守法,恪守註冊城市規劃師職業道德;(二)取得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三)所在單位考核同意;(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在註冊城市規劃師崗位上工作.再次註冊者,應經單位考核合格並有參加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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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師註冊條件:註冊城鄉規劃師報考條件[朗讀]
符合註冊登記申請條件,在城市規劃編制、諮詢及城市綜合開發等機構從事規劃業務工作的人員,或從事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非公務員,可申請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
人事部、建設部人發[1999]39號、人發[2000]20號以及人事部、建設部辦公廳人辦發[2001]38號文件規定的報名條件如下: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
(一)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築學抄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襲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百士學位,或取得建築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五)取得通過專業度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報考條件凡在建設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規劃工作資質的單位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一)198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