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桌球比賽規則的理解如下:
1、每場比賽開始前,雙方運動員採用抽籤的方法選擇方位和發球、接發球。中籤者有選擇方位和發球、接發球權,也可要求對方先作選擇。如中籤者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對方則選擇方位。
2、每局比賽採用11球制,比賽雙方兩球換髮,得分多者獲勝,若比分為10比10平分時,採取一球換髮制。
3、發球時,球接觸桌面即視為發球開始,若出現不過網或沒有接觸雙方球檯的情況,則視為發球失誤,對方得分。
4、每局比賽結束之後,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鐘休息時間。
5、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運動員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6、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單打或雙打運動員為勝方,但打到10平以後,先得2分者為勝方。
7、參賽雙方放棄的,雙方不得進入複賽,雙方之一放棄的,放棄方不進入複賽。
8、每天舉行2場比賽,七局四勝制,勝出者直接進入複賽,複賽完後進入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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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明對桌球比賽中規則的理解[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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