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全科(4科)考試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准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相應材料。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台灣地區具體事宜另行制定。
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註冊和執業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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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及專業要求[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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