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專利實行先申請原則,開發出同樣提出方案的申請人,專利權授予給先提出的申請人。申請專利的步驟包括:首先、準備申請文件,實用新型和發明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外觀設計類的專利要有請求書、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第二步、提交材料,可以選擇兩種方式提交材料。
1、直接去專利局大廳或地方的專利代辦窗口交。
2、通過郵寄的方式遞交。然後、國家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通知書發放意味著專利的申請正式進入審批流程。第四步、繳納申請費,除直接去專利局收費處、專利局代辦處繳費外,還可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款繳納申請費,注意要在接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繳費。之後、專利局對申請審查,首先初步審查,對於除了發明之外的專利申請,只要初審合格,則可授權專利,不合格的修改重新提交。最後、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通過後,可授予專利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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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自己怎麼申請專利[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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