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消防工程師一共考三科,三科成績有效期保留三年,意思就是三年內通過三科考試即可。三科考試分別是《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考試題型。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技術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單項選擇題」要求從備選項中選擇一個最符合題意的選項作為答案。「多項選擇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不得分;漏選,所選的每個選題得0.5分。在全部選擇題中,有8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20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考試分數。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試15年題型為6道主觀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16年之後的題型為2道多選題+4道主觀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三個科目試卷總分均為120分。每科需要達到72分以上(含72分)。
考試製度。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併合格,方可取得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格證書。2015年8月24日,公安部消防局發布2015年233號文件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為每年下半年11月的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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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消防工程師報幾個科目合適[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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