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玉良
快過年了,看到一篇文章,令我心情很沉痛。這篇文章的標題是:「我維權,你維穩,你們這是非要逼我殺人嗎?」。內容是介紹浙江某地一個農民沈某某維權的事,他因進京上訪維權被當地抓捕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4個月,出獄後不服判決再次向法院申訴又被駁回。而這位「罪犯」的鄉親們,聯名簽署替沈某某申冤的請願書,那大紅的手印象徵著民意。「請願書」中說,沈某某是幫助村民爭取合法權益的人,沈某某是一個有良知、有正義感、遵紀守法的公民,他的「尋釁滋事案」不是真實的刑事案,是當地政府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假刑事案。
法庭的判決,與群眾對「罪犯」的認知截然相反,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嗎?我看到很多新聞報道,一些被法庭處以嚴刑的「罪犯」,反而被網民視為「英雄」。原因是一些惡性事件的發生,是被法庭的判決或者執行不當逼出來的。拿宋朝的武松來說,他的哥哥武大郎被西門慶、王婆、潘金蓮聯手害死後,武鬆起初也是想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問題的。他搜集到了三個案犯害死哥哥的證據,去公堂找縣老爺替哥哥申冤,但縣老爺拿了西門慶的錢,以「捉姦見雙,捉賊見贓,殺人見傷」為由駁回了武松的申訴要求,說武松「你那哥哥的屍首又沒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證據不足。逼的武松不得不手刃潘金蓮,斗殺西門慶,留下王婆為人證交給了縣太爺處理。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類似的事,比如張扣扣案,就是回為張扣扣不服法律判決為母報仇動了殺機。我想提醒的是,不要逼的群眾不相信法律能維持公平正義了。法官在社會上的分量很重,他的判決是群眾對公平正義最後的希望。誠然,有些上訪戶很令當地政府傷腦筋,「破壞了和諧穩定」的大局,但我認為,維權與維穩並不是不可調和的矛盾,替人民維權是最好的維穩。就看你站在什麼立場上。站在人民的立場上辦事,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有人說「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我說這是世界上最混賬的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是無良、無能的執法者最邪惡的發明,是一種反人類思維。
把上訪者視為「刁民」,視為麻煩製造者,甚至視為敵人,這是某些執法者的思想出了問題。我就親眼見證過一位優秀的縣委書記,像古代一樣審案子,當地的電視台全程錄像,特別邀請當地的自媒體代表參加,用了一天時間把幾樁數十年的上訪積案審理完畢,事主跪地磕頭,稱縣委書記是「青天大老爺」,表示再也不上訪告狀了。訣竅在哪?站在人民的立場上,秉持公平正義之心,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罷了。我相信絕大多數群眾是通情達理的,關鍵是你得有本事把理給他說清掰透。這個縣委書記的調解功夫,連當地法院的院長都服。
古往今來的清官之所以斷案高明,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他們沒有拿事主的錢,在審案時能夠一碗水端平。做不到這一點,別想公平公正。依法治國的關鍵,第一是法律條文公平公正,廣大人民群眾認可;第二是法官為人正派,不幹「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腌臢事;第三是執法嚴明,判決能得到不打折扣的落實。「維穩」的路走歪了,變成鎮壓上訪戶,豈不「官逼民反」?中國有句俗話,「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執法者替人民講「理」,社會才會良性循環;執法者的屁股坐歪了,那把椅子就坐不穩了。
輸液治療是現代醫療中常見的手段之一,但圍繞其安全性的疑問也不少。其中,一個廣為流傳的觀點是「輸液時若不慎讓空氣進入血管會導致致命後果」。這個說法聽起來十分駭人,但它真的準確嗎?本文將為你揭開這一誤解背後的真相。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在正常情況下,人體的血管內確實存在一定量的空氣。例如,在進行靜脈穿刺時,小氣泡有時會不可避免地被帶入血管中。然而,這些微量的空氣通常不會造成嚴重後果。人體具有處理少量氣體的能力,它們可以通過肺部排出體外。
那麼,什麼情況下空氣進入血管會變得危險呢?當大量空氣迅速進入血流並累積到一定程度時(一般認為超過50毫升),就可能形成所謂的「氣栓」。氣栓可以阻塞重要的血管,阻礙血液循環,從而引發嚴重問題,如心臟或腦部供血不足等緊急狀況。這種情況極為罕見,並且多發生在特定醫療操作失誤或其他異常情形下。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擔憂和恐慌,患者在接受輸液時應放鬆心情,並遵循醫護人員指導。同時,醫療機構也有嚴格的操作規範來確保安全性。如果在輸液過程中有任何不適感,應及時告知護士或醫生,他們能夠快速採取相應措施解決問題。總之,雖然極端情況下存在風險,但在正規醫療環境下,因輸液而造成的空氣栓塞事件是非常罕見的。
lcget.com
愛情是一種複雜而深刻的情感體驗,它涵蓋了多個方面,以下是對愛情最經典的回答之一:
愛情是兩個人之間深厚的感情紐帶,它超越了簡單的喜歡或好感。愛情包含了信任、尊重、理解、包容、付出和犧牲等多個要素。在愛情中,兩個人願意為對方著想,關心對方的感受和需求,願意為彼此的幸福而努力。
愛情也是一種相互扶持和共同成長的過程。在愛情的陪伴下,人們能夠面對生活中的困難和挑戰,相互鼓勵和支持,共同創造美好的未來。愛情讓人們變得更加堅強和勇敢,也讓人們學會了如何更好地與他人相處和溝通。
此外,愛情還是一種無私的奉獻和付出。在愛情中,人們願意為對方做出犧牲和改變,願意為對方的幸福而付出自己的努力和時間。這種奉獻和付出不僅讓對方感到溫暖和幸福,也讓愛情變得更加深厚和持久。
綜上所述,愛情是一種複雜而美好的情感體驗,它包含了信任、尊重、理解、包容、付出和犧牲等多個方面。在愛情中,人們能夠相互扶持、共同成長,並學會如何更好地與他人相處和溝通。愛情讓人們變得更加堅強和勇敢,也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加充實和有意義。
1、撓痒痒:警示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通報等等,沒啥影響,該幹嘛幹嘛。
2、有點痛:誡勉,算是組織上的一種處理方式,但還沒到紀律處分的程度。對想提拔的人來說會感到痛,因為誡勉後半年內沒戲。不過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影響不大,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晉升機會。
3、打痛了:這是黨內警告或記過處分,意味著已經正式立案處理,處分記錄會存檔,伴隨終身。一年內別想有提拔的機會。
4、打瘸了:更嚴重的警告處分或記大過,影響期延長到一年半,當年考核不合格,第二年不評級。對於期待晉升的年輕人來說,這意味著四年或五年內不能考慮提拔,因為需要連續兩年或三年考核合格,加上受處分的影響期,基本上耽誤了前程。
5、打癱了:撤銷黨內職務、撤職、降級,這些詞面意思就很清楚了,從高位跌落,翻身非常困難。
6、打「死」了:留黨察看,這條路基本走到頭了,只能保住現有職位不再被開除而已。
7、掃地出門:移送司法處理,這是最嚴重的,適用於極少數嚴重違法的情況。
我年輕時曾駐村一年,工作隊胖隊長私下傳授五條鐵律。
1,所有隊員在村裡一般不著警服,上級開會或晚上巡邏除外。要與駐村群眾打成一片。
2,中秋、春節休假按時歸隊,回來首先要晾曬被子,防止被褥藏有長蟲。那年春節下大雪,我們幾個都是風雪夜歸人。
3,駐村隊員,對村裡宗族、家族矛盾,還有男女之事,不得介入。干好自己的事。
4,提倡為村民辦好事,但不得私自介紹工作。
5,入戶家訪,必須兩名隊員同行。
對這些私下的規定,當時真覺得有點多餘。但駐村工作過去了幾十年後,越來越覺得老隊長的經驗,老辣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