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衛生部、國家計量局的有關規定,從1991年開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視力檢查和血壓檢查將採用標準對數視力表和血壓測量新計量單位,各地招生部門和衛生部門要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儘量採用新的標準和計量單位。
2、凡報考學齡前兒童教育、烹飪、食品科學、護理、旅遊餐旅等專業的考生,增加肝功能和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為不影響報考上述專業的考生選報其他專業,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對非肝炎疾病考生的檢查結果進行技術處理。
3、有關肝功能檢查的補充規定凡報考學齡前兒童教育、烹飪、食品科學、護理、旅遊餐旅等專業,應進行肝功能和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
4、報考師範院校的補充規定行路步態無明顯跛行;著裝後脊柱無明顯側彎、駝背;面部無畸形,無較大面積疤、麻、血管瘤或白癲風、黑色素痣等。
2、凡報考學齡前兒童教育、烹飪、食品科學、護理、旅遊餐旅等專業的考生,增加肝功能和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為不影響報考上述專業的考生選報其他專業,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對非肝炎疾病考生的檢查結果進行技術處理。
3、有關肝功能檢查的補充規定凡報考學齡前兒童教育、烹飪、食品科學、護理、旅遊餐旅等專業,應進行肝功能和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
4、報考師範院校的補充規定行路步態無明顯跛行;著裝後脊柱無明顯側彎、駝背;面部無畸形,無較大面積疤、麻、血管瘤或白癲風、黑色素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