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轉學,初中學生轉學需要辦理的手續:
1、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繫單。
3、監護人持轉學聯繫單和相關材料直接到轉入地所屬學校聯繫。
4、接收學校核准同意後,在轉學聯繫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持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繫單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即可。轉學是指學生轉往另一個學校進行學習,學生轉學需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1、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繫單。
3、監護人持轉學聯繫單和相關材料直接到轉入地所屬學校聯繫。
4、接收學校核准同意後,在轉學聯繫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持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繫單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即可。轉學是指學生轉往另一個學校進行學習,學生轉學需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