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處理程序指機關公文的傳遞、簽收、登記、分辦、擬辦、承辦、催辦、辦結、立卷、歸檔和銷毀.公文處理必須做到準確、及時、安全,各個環節,應力求當日事當日畢.一般應在十五天內辦理完畢,並答覆報文單位.因問題複雜,十五天內難以辦結的,應向報文單位說明情況.緊急文件隨到隨辦.有時限要求的文件,必須在時限內辦完.具體有以下幾個環節:①簽收、登記:首先應建立嚴格的收文簽收、登記制度,加強對公文運轉的管理,保證收到的公文件件有著落.收文的簽收、登記一般由秘書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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