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軍統一考試客觀題和主觀題的閱卷工作均依託國家專門機構進行,採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合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其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成績複查申請.考生屬於成績複查範圍的,可於6月底前向軍隊人才網考試服務郵箱提交個人簽名的查分申請書(註明查分理由),並附個人准考證、身份證電子照片,其中准考證丟失的,提供准考證號,爾後由全軍有關組考機構核准後,按規定程序在軍隊人才網公布成績複查結果.複查期結束後,不再受理考生複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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