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戶籍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雙方都不是深圳市戶籍的居民,不能在深圳市辦理婚姻登記,雙方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初審(當事人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受理(當事人填寫聲明書)→審查(登記員填寫審查表)→登記(交納工本費9元、發證).登記所需資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可以在登記處當場填寫).三、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結婚註冊流程[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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