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2009年5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2008年10月28日所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六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一共有七十三條,分為:1.總則2.火災預防3.消防組織4.滅火救援5.監督檢查6.法律責任7.附則。
@lijin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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