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當年,板球手hh·史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一頂帽子,是第一個獲此獎勵的板球手.「帽子戲法」(英文為hat-trick)作為一個專用詞出現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後來,「帽子戲法」被廣泛應用於體育比賽中.在足球比賽中,「帽子戲法」指在一場比賽中,一名隊員3次將球踢進對方球門,但不包括在決定比賽勝負的點球大戰中的進球.另外,「帽子戲法」的應用範圍不只限於體育領域,人們還用它形容連續3次的成功。
@god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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