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訴訟後的流程立案,把案子分給主審法官,法官看什麼性質案件以決定是否先調解還是直接開庭,然後開庭、然後判決,大致是這樣需要多少天能知道結果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content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