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風險代理是指當事人不必事先支付律師服務費用或預先支付小部分代理費用,待代理事務成功後,當事人從所得財物或利益中提取協議所規定的比例支付酬金,如果敗訴則無需再支付.律師的這種收費方式在國外稱勝訴酬金(contingtfree)或附條件收費.風險代理一般在大額民事糾紛或經濟糾紛中適用.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是按標的額的5%至8%收取,風險代理則在20%以上.北京地區不同律所、不同律師風險代理的標準不同,要視情況而定.具體的你可以去律師港灣看看,裡面有很詳細的標準。
@Winfred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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