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說法一般是針對快遞物流方式的貨物而言的.快遞進口的貨物在入境口岸海關會進行檢驗,對認為不需通關的物品會直接放行,對認為需要辦理通關手續的物品作扣留處理.後一種情況快遞公司會第一時間得到信息並通知收件人.這時,可分為兩種情況:1、正常貿易的貨物海關會要求辦理正式清關手續,要求提供的清關資料比較多,發票、清單、合同,如果還有監管證件的還需提供.2、屬於個人行郵物品的,海關會同意按照快速清關方式辦理.按物品歸類並審價,按照規定的稅率計徵稅款後放行.這時一般不需提供正式的發票、清單、合同,稅款一般由快遞公司先代為墊付,再向收件人或發件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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