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家庭在調查期獲得並且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家庭成員所從事主要職業的工資以及從事第二職業、其他兼職和偶爾勞動得到的勞動收入;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凈收入,如開小店、擺小攤、家庭作坊、私營企業的純收入;家庭資產所獲得的收入,如存款的利息、出租房屋收入、保險收益、股息與紅利收入、智慧財產權收入;政府對個人收入轉移的離退休金、失業救濟金、賠償等,單位對個人收入轉移的辭退金、保險索賠、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家庭間的贈送和贍養.精確地說,它等於gnp減去所有稅收、企業儲蓄和折舊,加上支出和其他的轉移支付,還有政府利息支付。
@xiaob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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