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介紹人,必須是政治上堅定、責任心強、對申請入黨人比較了解的正式黨員.預備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尚在緩期登記期間的黨員、被定為不合格受到限期改正處理的黨員,不能擔任入黨介紹人.黨章規定,申請入黨的人「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這樣規定,一是為了使黨組織對申請入黨的人考察更全面、客觀,避免片面性,有利於保證新黨員的質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紹人的變動而影響黨組織對申請入黨人的教育考察,有利於工作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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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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