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需要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並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地基費用:自建房打地基多少錢[朗讀]
@Winf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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