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服務費的交納是由中介方與客戶之間協商而定的,一般由中介方在合同中主導約定,有的要求籤定三方合同的時候繳納,有的要求過戶的時候繳納,有的則要求辦妥後繳納,大多數都是在簽定合同時提前繳費.不管什麼時候繳納,按《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約定:第十九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完成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事項,或者服務未達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收取佣金.兩家或者兩家以上房地產經紀機構合作開展同一宗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只能按照一宗業務收取佣金,不得向委託人增加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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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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