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的操作步驟主要有:1、法律文書生效後,對方未履行的,向法院提交執行申請.2、由法院立案後,向被執行人發執行通知書,要求限期履行.3、被執行人未履行的,由法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拍賣、變賣等執行措施.4、在執行中,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將被執行人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要求法院發布限制高消費令,限制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5、如果在採取了上述執行措施後,仍無法執行完畢的,可由法院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6、被執行人履行完畢,或申請人自願部分履行、同意結案的,由法院作結案處理,執行案件終結。
@sqlkk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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