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的操作步驟主要有:1、法律文書生效後,對方未履行的,向法院提交執行申請.2、由法院立案後,向被執行人發執行通知書,要求限期履行.3、被執行人未履行的,由法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拍賣、變賣等執行措施.4、在執行中,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將被執行人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要求法院發布限制高消費令,限制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5、如果在採取了上述執行措施後,仍無法執行完畢的,可由法院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6、被執行人履行完畢,或申請人自願部分履行、同意結案的,由法院作結案處理,執行案件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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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恢復執行的條件:法院恢復執行有期限嗎[朗讀]
恢復強制執行在原法院(一般是區法院)申請.你看一下樣例.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人:***,男,195*年6月17日生,住***區***路87號,電話:****.被執行人:
強制執行的關鍵在於被執行人是否具有財產,包括銀行存款、車輛、房屋等財產.如果沒有的話,就很難執行到位的,如果你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以向當地執行法院提供.不是有沒有關係的問題.還望採納,謝謝。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的規定,下列案件,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恢復執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三)執行實施案件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報結後,如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恢復執行的;(四)執行實施案件因委託執行結案後,確因委託不當被已立案的受託法院退回委託的;(五)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而終結執行的案件,申請執行的條件具備時,申請執行人申請恢復執行的。
申請執行人在執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終結後,發現被執行人有新的可供執行財產或線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1.申請恢復執行應出示身份證明(單位提交申請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