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1993年,第二次在2017年。具體簡介如下:
1、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進行第一次修正。
2、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的法律。
1、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進行第一次修正。
2、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