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單位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領取建設工程項目登記表.二、按登記表內容及要求認真填寫登記表.三、將登記表報送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四、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登記表並交驗立項批准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投資許可證及資金證明.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代理機構審核簽署意見後,發還建設單位項目登記表,進入施工圖文件審查程序.擴展資料:報建內容主要有:(1)工程名稱;(2)建設地點;(3)投資規模;(4)資金來源;(5)當年投資額;(6)工程規模;(7)開工、竣工日期;(8)發包方式;(9)工程籌建情況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報建。
@hudongjin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