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幾個同行回答你的問題了,根據個人經驗再補充下.不管用哪種方式,個人認為都是圍繞個人意外所得稅20%(遺產繼承、贈與等)這個問題.首先要看你是站在什麼出發點.一,如果是想要過戶到你名下再賣出來,那麼最好是選擇轉讓(前提的可以避免上面說的家庭糾紛),按照正常過戶稅費徵收.當你再賣出來的時候就不存在個人意外所得稅.同樣也是正常的過戶費用.二,如果是想要等著房屋拆遷賠償,但父母年事已高,那麼建議辦贈與(根據重慶地區最新政策:贈與必須是有直系血緣關係之間,否則贈與的過程中照樣產生20%).因為拆遷賠償是按照證上名字來的.注:贈與、遺產繼承稅(現已沒有這個名稱,納入個人意外所得稅)為成交價的20%,10萬繳2萬?
@Winfred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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