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就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凡是當事人需要取得對方標的物的臨時使用、收益而無須取得所有權,並且該物不是消耗物時,都可以適用租賃.租賃與借款、買賣等相比,有以下特點:一是租賃是轉移財產使用權,而不轉移物的所有權,這是租賃區別於買賣、贈與等轉移財產所有權的特點.二是租賃具有臨時性.租賃不適用於財產的永久性使用,當事人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三是租賃合同為雙方有償合同。
租賃什麼意思:租賃和出租的區別[朗讀]
@kkyu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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