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按照國家《汽車報廢標準》規定輕貨、大貨強制報廢年限是10年,但可以最高延緩5年,所以國三貨車強制報廢年限應該是15年.按照規定,已註冊的機動車具有下列情況的也會被報廢:1、汽車損壞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比如不符合gb7258的貨車.2、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比如尾氣不達標的國三貨車.3、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glad14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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