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隨著私家車增多,小區停車費成為業主繞不開的話題.各停車場相互獨立,車位信息交流共享存在障礙,使「停車難、難停車」的問題日益嚴峻,小區停車位收費標準如下: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費收費的法律依據是《物權法》,收費主體是業主.業主可以因車輛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費。
@mysql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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