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業務招待費要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相區分.外購禮品用于贈送應作為業務招待費,但如果禮品和贈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託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例二:該企業招待客戶時經常將自產耳機作為禮品贈送給客戶,由於耳機價值並不是太大,還同時贈送外購的其他禮品.贈送自產耳機成本為50萬元,贈送給客戶外購禮品價值100萬元,企業財務人員直接將其計入了「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150萬元.贈送給客戶的自產耳機應根據相關規定作視同銷售處理,按照公允價值調增收入80萬元,調增成本50萬元,同時增加業務招待費計提基數80萬元.將贈送給客戶的所有禮品180萬元調整為業務招待費支出。
業務宣傳費用:業務宣傳費會計分錄[朗讀]
@kui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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