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程序:師範類:往屆畢業生需準備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2、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3、《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在職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提供,非在職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供);4、本人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5、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應屆師範生可在其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申請時以學業成績單代替學歷證書,思想品德鑑定表由在讀學校提供.其餘要求與往屆生相同.如果還有不懂的可以諮詢華師普育吧。
@dyuyu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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