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1980年9月10日,全國人大修訂,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全國人大修訂;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自2001年12月27日施行;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04年4月1日施行,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自2017年3月1日施行,;2011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自2011年8月13日施行。
@gla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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