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合當年度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範圍,住院參合患者可到參合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老百姓稱之為大病保險二次報銷.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1.5—5萬元(含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補償,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給予補償,年度內補償封頂線為30萬元.在省外住院的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後其自付醫療費用的60%視作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償範圍.年度內,參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參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起付線以上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只參加一次大病保險補償,當次剩餘費用不重複參與補償計算。
@runs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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