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條件與範圍(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三)志願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四)年齡為18周歲以上、24周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間),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年齡放寬至26周歲(1992年10月11日以後出生),對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專業人才,經應急管理部批准年齡可放寬至28周歲(1990年10月11日以後出生);(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六)身體和心理健康;(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hudongjin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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