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不大清楚,難予準確說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達法醫鑑定的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賠償清楚受害人並取得其書面原諒的,可減輕刑事處罰.如果是雙方都有過錯的打架或是一方有錯(如辱罵)引起被打造成的,也構成減輕刑事處罰條件.對方也有傷的,那就等其傷情鑑定結果吧,對方也達輕傷的(而且有證據證實是您方所為的),那就不適用追究刑責規定,而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案件規定.一般由屬地派出所調解、也會有進行治案處罰情況.或是其就有權不予理會,而由當事人向管轄權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如果對就是無端故意傷害行為的,不刑拘嫌疑人或是依法向屬地檢察院移送案審查的,當事人可到檢察院請求其提前介入監督依法辦案。
@qianhuyu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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