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在1997年底發布《關於頒布全國統一房屋權屬證書的公告》時,所附的房屋權屬證書的填寫說明中,對房地產他項權利的權力價值一欄的表述是:「權利人雙方在合同上設定抵押金、典金」.《房屋登記薄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房屋他項權利應記載的內容為:抵押權人、抵押人和債務人、被擔保主債權的數額、擔保範圍、債務履行期限等情況.因此我個人認為在填寫時應當填寫主債權合同記載的主債權數額,即借款額。
權利價值是什麼意思:抵押權利價值[朗讀]
@hudongjin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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