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過一年的.籌備小組開展籌備工作:)籌備小組經批覆成立後,應告知建設單位或物業公司在15日內將其掌握的全體業主名單、聯繫地址及其聯繫電話等材料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收到有關材料後5日內將上述資料交予籌備小組.籌備小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擬好《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並在小區(大廈)內明顯位置張貼公布,徵求業主意見.籌備小組組織各樓宇業主通過自薦或推薦方式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pic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